《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石油沥青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2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24个月以内,其中最近1-6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6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

交易时间

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具体内容见《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4%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B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石油沥青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进行。

二、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质量标准需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2、每一仓单的石油沥青,必须是本所批准的注册商品(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或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质量规定的石油沥青),须附有质量证明书。
3、仓单应当由本所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沥青厂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注册商品
用于实物交割的石油沥青,必须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商品。具体的注册商品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沥青厂库
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沥青厂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