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沥青期货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期货日报 2013-6-7 记者 李磊

  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就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草案(下称合约草案)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交割实施细则(试行)》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内容见上期所网站的“公告与新闻”栏目)。据悉,石油沥青合约已获国务院上市批复。

  本次公布的合约草案与之前市场流传版本基本相同,其中,交易单位为10/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吨,最大波幅为±3%,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4%,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吨,交割以每一仓单的整倍数进行,交割月份为24个月以内,其中最近16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6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

  目前石油沥青现货价格在4800/吨左右,交易一手石油沥青期货约需要45005000元保证金,近两年上市小合约的趋势得到延续。

  合约草案规定,石油沥青合约实物交割标准为70A级道路石油沥青。石油沥青期货实行注册品牌交割制度,每一仓单的石油沥青,必须是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商品(交易所批准的注册品牌或生产企业生产的符合质量规定的石油沥青),须附有质量证明书。石油沥青仓单应当由上期所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沥青厂库按规定验收后出具。

  《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中明确,对石油沥青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投机头寸限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的。除具体持仓梯度和时间段规定外,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多数风控措施参照燃料油期货合约的相关措施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石油沥青交割实施细则(试行)》草案中规定,到期沥青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标准交割流程进行,标准交割流程包括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和指定沥青厂库交割,该草案并对交割商品的必备单证进行了详细规定。

  上期所称,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 19日。

  石油沥青是在原油加工过程中的一种产品,2012年我国石油沥青产量超过2800万吨。近年随着我国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增长,对道路沥青的需求也持续增长,然而价格波动频繁,相关企业面临的价格风险也在增大。

  “石油沥青期货的上市,一方面有助于完善能源化工类期货上市品种体系,为最终推出原油期货品种积累经验,另一方面,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也能为相关上下游企业提供规避价格风险的渠道。”分析人士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