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和新闻 » 交易所公告 » 正文
关于同意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锌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11-15
上期批复〔2013〕76号
佛山市中金圣源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铝、锌交割仓库的申请书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小塘西货场中金仓仓库成为我所正式铝、锌指定交割仓库,核定库容为:铝2万吨、锌1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