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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阴极铜、铝、锌、铅四个期货合约修订案的公告

〔2013〕19号

  为切实落实今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的精神,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四个期货合约进行了修订。上述阴极铜、铝、锌、铅合约修订案已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现予以公布。

  为使新、旧合约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

  本次修订后四个期货合约自我所阴极铜、铝、锌、铅连续交易正式运行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修订案

     2.《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标准合约》修订案

     3.《上海期货交易所锌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4.《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附件正文请见本所会员服务系统和本所网站。)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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