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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增加天然橡胶库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3-11-28
上期批复〔2013〕79号
山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二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橡胶期货仓库扩容的请示》(鲁储832〔2013〕第35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天然橡胶存放库的核定库容由22000吨增加至37000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单位应按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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