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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〇处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3]6号

广东储备物资管理局八三〇处: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铜交割仓库的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广州市萝岗区开发大道1330号仓库成为我所铜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核定库容为:铜3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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