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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调整核定库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3]20号

上港物流金属仓储(上海)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库容调整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市政建设原因,你公司军工路4049号交割库点不能再做为仓储用地使用,同意取消你公司军工路4049号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库点。

  二、同意你公司总核定库容调整为:铜30万吨(或铝10万吨)、锌7.5万吨。其中,安达路240号:铜21万吨(或铝7万吨)、锌6万吨;军工路4501号:铜9万吨(或铝3万吨)、锌1.5万吨。

  三、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本批复内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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