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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2013〕12号

  为切实落实今年证券期货监管会议关于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工作部署,有效促进铅期货品种的功能发挥,满足铅上下游企业对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迫切需求,我所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作了相应的修订。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已经本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公布。

  为使新、旧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本次修订的合约条款和规则,自2013年9月2日起实施。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

     2.《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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