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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3〕73号

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苏金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徐州市鼓楼区三环北路1号仓库成为我所螺纹钢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核定库容:螺纹钢6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成为我所螺纹钢指定交割仓库,并可自2014年9月22日起接受螺纹钢入库和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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