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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在上海期货大厦举办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协办的“期货、证券司法解释高级研修班”9月4日在上海期货大厦拉开帷幕。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培训活动的对象是法院系统的法官们,来自上海、江苏、浙江以及华中、华南十五省区市高、中院的庭长、副庭长等业务骨干近80人参加了研修班。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交易所副总经理胡政出席了研修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开班仪式由最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贵祥主持。

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在发言中指出,民商事审判工作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审判工作,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贯彻始终,应当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应当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他指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以市场准则要求市场的参与者,规范其交易行为,并且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相应的退出机制。人民法院能否正确处理好期货和证券纠纷案件,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他强调,期货和证券案件具有其特殊性,一是这两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认真研究;二是这两类案件具有很大的影响,需要慎重对待。因此,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证券期货市场案件的审理。

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在讲话中,首先通报了目前期货市场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尽管近两年市场规范化程度有明显提高,但社会诚信环境仍然较差,运作秩序的规范程度、合规运作意识、诚信观念离期货市场规范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力度,打击操纵市场,遏制过度投机;另一方面,要十分注重诚信文化的建设,培养诚信、规范、法制的先进文化,形成遵规守法、诚实可信的市场氛围。杨迈军强调,合理的法律责任分配和对不诚信行为责任的追究非常关键,司法解释的正确实施对期货市场的诚信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期货业界包括监管部门与司法审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努力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期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交易所副总经理胡政向参加研修班的法官们简要介绍了交易所的基本情况和近一时期学习贯彻司法解释的有关情况。他说,交易所一直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依法治市的要求规范和发展市场。司法解释出台后,交易所以此为契机,对规则制度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和一线监管职能,从而进一步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举办此次培训活动的初衷,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实施后受到期货业内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高法院也非常重视法院系统对司法解释的全面贯彻落实和正确适用。由于期货、证券市场运作程序复杂、专业性强,涉及的诉讼金额也普遍较大,法官只有具备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才能正确处理有关诉讼案件。因此,通过培训、研讨将进一步充实法官们的期货、证券知识,增进法律界与期货、证券界的交流、沟通,从而为市场规范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

在为期两天的研修班上,来自最高法院、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专家,将分别就当前期货案件审判工作中的热点和疑难问题、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期货交易业务及监管工作、国内外期货交易及规则适用发展情况等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

在第一天培训中,法官们普遍感觉收获很大,通过学习和与授课专家们的交流,对期货市场运作规则、交易流程等专业性知识有了系统的了解,对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适用的范围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他们表示,这次研修班非常及时、必要,使大家能集中在一起专门探讨、研究期货司法相关问题,对提高审理期货纠份案件的业务水平是一次难得的机会。今后,将在司法实践中严格按照风险与利益、过错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正确认定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和权利,从而正确适用司法解释,为期货、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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