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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正式实施

2013-12-30  期货日报记者 李磊

  上期所首日释放保证金约18亿元
  上期所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自12月27日收盘结算起正式实施。数据显示,27日盘后结算单向大边收取保证金较原有的双向收取保证金少收取约18亿元。业内人士认为,上期所推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提高保证金的收取质量,给市场参与者带来最直接的便利。
  自12月27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期所正式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上期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7日盘后结算单向大边收取保证金较原有的双向收取保证金少收取约18亿元,对于有双向持仓的投资者来说,交易保证金降幅最高可达50%。
  “上期所推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提高保证金的收取质量,给市场参与者带来最直接的便利。”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晓宇认为,新举措对盘活市场存量资金,提升市场的资金效率,降低市场运行成本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他分析说,这项制度无需资格的申请或审批,实行起来快捷方便,非常利于投资者的日常操作。同时,该制度降低了套保企业持仓头寸的总体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提高了套保企业进场交易的积极性。
  迈科贸易集团总经理罗盛璋表示,这项制度将活跃企业基差交易,更好发挥期货价格发现的功能,特别对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这项新制度,市场各方也都给予积极响应。根据上期所12月25日公开发布的《首批登记完成单向大边收取保证金准备工作期货公司会员名单》,5家重要的会员端软件供应商均提前完成相关技术准备,有152家期货公司会员在25日申报完成了上线准备工作。“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的顺利推出是交易所、软件公司及各家期货公司三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中钢期货结算部经理刘月荣表示,特别是交易所方面,从制度的修订到提供一系列的会员培训、系统升级、模拟交易系统测试以及正式系统测试等工作,为新措施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从27日实施开始,就在会员层面和投资者层面同时实现,广大投资者在第一时间享受到了这一优惠政策。
  中粮期货结算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期所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上线过程中,交易和结算完成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套利、套保客户都表示非常欢迎。
  新举措也得到了国内学术界的高度认可。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及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吴冲锋认为,此举创造性地把国际通用的SPAN等保证金计算方法和国内期市的实际情况结合了起来,为我国期市保证金制度同国际接轨和竞争力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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