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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增加期货交割存放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96号

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上海国储天威仓储有限公司设立外高桥期货交割仓库的申请》(沪储天威[2011]2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考虑你公司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加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荷丹路68号仓库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期货交割存放点,核定库容铜2万吨(或铝0.66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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