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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铝锭商标、规格、标识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97号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云海牌铝锭若干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检查,你公司生产的“云铝”牌铝锭符合我所铝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鉴于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铝锭商标由原“云海”变更为“云铝 ”,产品标识(见附件)同时变更。

  二、同意你公司取消原15公斤铝锭注册规格,保留原20公斤铝锭注册规格(约805*180*90毫米、20公斤/块、54块/捆、23捆/手)。

  三、自2012年1月1日起,上述“云铝”牌铝锭可用于我所铝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原规格“云海”牌铝锭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实物交割。

  附件:“云铝”牌铝锭新旧产品实物、标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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