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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减少交割仓库核定库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1]1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减少铝锭(电解铜)核定库容存放量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下属上海吴淞分公司目前有色金属实际存放情况,为满足有色金属期货交割需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海吴淞分公司(上海宝山区铁山路495号)铜核定库容由15.96万吨(或铝锭5.32万吨)减少至14.46万吨(或铝4.82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上海吴淞分公司应按新的品种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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