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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2002/3/15
发布日期:2002-03-15
上期交办字[2002]53号
关于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二次会员大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按照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定于2002年4月5日(星期五)召开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次会员大会(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上海期货大厦二楼国际会议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500号暨松林路300号)。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听取股指期货开发进展情况汇报。
三、会议代表名额为各会员单位一名,请法定代表人出席,如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请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出席。
请各会员单位接通知后即作妥善安排,并填写回执,于2002年3月25日前传真给大会秘书组(传真号:021-68400463、68401198;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1-68400462<徐颖>、68400437 <王昊>、68400193<谢幸>、68400192<顾菁>)。
四、出席会议的外埠会员的代表请于2002年4月4日持本通知报到,报到地点设在通贸大酒店大堂(上海期货大厦对门)。本市会员的代表持本通知于2002年4月5日上午8:30前在上海期货大厦二楼会议签到处报到。
二OO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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