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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部分节日放假休市安排的公告

上期交办字[2003]21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04年部分节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3]48号)精神,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现就2004年部分节日放假休市安排公告如下:

一、元旦:1月1日休市1天;1月2日恢复交易。

二、春节:1月19日至1月28日休市8天(双休日除外);1月29日恢复交易。

三、“五一”:5月1日至5月7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5月10日恢复交易。

四、“十一”:10月1日至10月7日休市5天(双休日除外);10月8日恢复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和广大投资者据此妥善安排有关事宜,采取并落实各项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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