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五一”放假休市安排调整的通知

上期交办字[2003]72号

关于“五一”放假休市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非典”预防工作,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经研究,对今年“五一”放假休市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五一”放假休市5天,即5月1日(星期四)至5月5日(星期一);5月6日(星期二)恢复正常开市。

二、各会员单位据此妥善安排有关事宜,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市场稳定。

三、进一步做好“非典”预防工作,确保市场正常营运不受影响及有关人员平安健康。

(一)各会员单位、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要加强对前来本所从事业务活动的人员健康的关心,说服有关人员在节假期间尽量不要离沪,或到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度高的场所活动;对确有原因必须离沪再返沪的、或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请另行安排合适人员代替出市及来所办理有关业务,并及时向本所有关部门备案。

(二)会员单位之间,会员单位、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交易所相互之间,因业务需要进行联系的,尽量采用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三)驻期货大厦营业的会员、结算银行营业所,应配合物业公司做好卫生、清洁、消毒等预防工作,加强对进入人员健康状况的关心,发现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按规定采取措施,并报告物业公司。

本所4月16日发的上斯交办字[2003]65号《关于“五一”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作废。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