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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五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指定结算银行、指定交割仓库:

为切实做好“非典”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市场稳定,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现对本所上期交办字(2003)72号通知关于今年“五一”放假休市安排作调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休市日期为5月1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五),5月12日(星期一)恢复正常开市。

二、4月30日交易结算时,对cu0305、al0305、ru0306合约按10%收取交易保证金;ru0305合约按20%收取交易保证金。各会员单位须按有关规定相应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5月份合约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维持不变;鉴于恢复正常开市后5月份合约即面临最后交易日,请妥善处理头寸、安排相关事务,并切实落实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关措施,确保市场平稳。

三、各会员公司及有关单位在休市期间,组织力量集中做好办公和营业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改善营业场所的卫生和通风条件,保持空气流通,为投资者创造安全、清洁的交易环境。

四、5月9日(星期五),本所开始营业,为会员公司提供除交易以外的业务服务,各会员营业部须同时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五、各会员营业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投资者采用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

六、各单位工作人员在休市期间,不得离开工作所在地。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健康,确保上岗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并随时掌握到场投资者情况及身体状况,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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