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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南方石化仓储(广州南沙)有限公司变更交割油库协议书主体的复函

上期批复〔2013〕40号

南方石化仓储(广州南沙)有限公司(原广州南沙泰山石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交割油库协议书主体名称的函》收悉。鉴于你公司的更名已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且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南方石化仓储(广州南沙)有限公司承继。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在我所交割油库注册名称由“广州南沙泰山石化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南方石化仓储(广州南沙)有限公司”。望你公司严格执行交易所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油库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附件:南沙南方业务联系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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