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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长假有关事项及继续做好交易、交割和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期交交易字[2006]18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同意,交易所对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保证金水平和交割日等事项作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一、最后交易日

AL0702、CU0702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2007年2月12日。

二、保证金

2007年2月1日起AL0702、CU0702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AL0703、C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R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F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

2月8日起CU0702合约交易保证金为30%;

2月14日起AL0703、C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AL0704、C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7%;R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20%,R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0%;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30%,FU0704合约交易保证金为15%;

2月26日起FU0703合约交易保证金为40%。

三、交割期

AL0702、CU0702合约的交割期调整为2007年2月13日、14日、15日、16日和26日五个交割日,每日交割程序保持不变。

为确保市场稳定和相关合约交易、交割业务的顺利运作,请各会员单位进一步加强交易、交割和保证金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鉴于部分合约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的调整,请各会员单位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交割意向,及时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申报工作。同时,各会员单位应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假日期间的保证金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前防范此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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