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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风险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上期交监字[2006]22号

关于举办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风险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领导在2006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日常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风险管理水平,本所决定在2006年度继续举办“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风险管理研修班”。

研修班将邀请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和本所的有关领导,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期货协会法律顾问、国外期货经纪公司资深风险管理专家等,分别就我国期货市场形势、风险特征、本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会员运作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国外期货经纪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实践等进行讲授分析,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剖析和讲评。通过研修,使会员单位进一步牢固规范运作、积极防范风险的理念,借鉴国内外同行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使自身风险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为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本研修班出席对象为本所经纪会员单位的风险总监和营业部经理。本研修班实行考勤制度,对研修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记入本所会员管理档案。

考虑到本所会员单位遍布全国各地,为便于会员单位参加研修班,本所初步计划年内分别在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共举办五期研修班,每期两天。具体事项将在每期开班前通知各有关会员单位,请各会员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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