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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就镍、锡期货标准合约及有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上期办发〔2015〕4号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现将《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上海期货交易所锡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征求意见稿)》、《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业界有关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15年1月26日之前反馈至上海期货交易所。
联系人:何妍蕾、汤云龙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SOHO世纪广场23楼上海期货交易所法律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122
电 话:20616262 20616521
传 真:021-20767686
电子邮件:he.yanlei@shfe.com.cn

       tang.yunlong@shfe.com.cn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
   2.《上海期货交易所锡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
   3.《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征求意见稿)》
   5.《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6.《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