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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取消广东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金鑫仓铝交割存放地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5〕3号

广东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取消金鑫仓铝交割存放地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实际情况,自本决定发出之日起,取消你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镇三眼桥货场西侧的金鑫仓铝交割存放地。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规定开展善后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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