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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犀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5〕12号

 

张犀(客户号:00287005)于2015年7月28日在Zn1508、Zn1512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锌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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