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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Humon”牌金锭注册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5〕88号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umon”牌金锭在上期所注册申请函》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注册检查和取样化验,你公司生产的“Humon”牌金锭符合我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生产的“Humon”牌金锭在我所注册。
二、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生产企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地:山东烟台
产品名称:金锭
注册商标:Humon
产品标识:(如图示意)
锭型1:1千克 IC-Au99.99
 
 
锭型2:3千克 IC-Au99.95
 
 
块重及外形尺寸:
1千克 (115±1)*(52.5±1)毫米
3千克 (320±2)*(70±2)毫米
交割单位(3千克):由3块或1块金锭组成
包装:每块金锭用干净纸或塑料膜包好,采用木箱包装。
1千克金锭25块1箱,木箱外形尺寸310*170*95毫米。
3千克金锭10块1箱,木箱外形尺寸372*190*90毫米。
执行标准:合约规定要求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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