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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钢”牌热轧卷板注册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5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马钢牌热轧卷板交割品牌注册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注册检查和取样化验,你公司生产的“马钢”牌热轧卷板符合我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生产的“马钢”牌热轧卷板在我所注册。
二、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注册企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安徽马鞍山
产品名称:热轧卷板
注册商标:马钢
产品标识:(如图)


        卷重范围:14-31吨

        执行标准:GB/T 3274-2007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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