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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6〕9号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更名事项已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贵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我所的注册企业名称由“灵宝金源桐辉精炼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变更为“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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