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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石油沥青期货1606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上期发〔2016〕4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6年3月15日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1606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0%。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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