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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21号

 

刘××(客户号:02064621)于2016年3月15日在铜(Cu)16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我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铜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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