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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实控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6〕144号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号:02302953)、××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号:01724231)、××有限公司(客户号:01944244)及××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号:02303414)于2016年12月27日在热卷(Hc)1705合约上开仓交易量超过交易所限制,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关于热卷品种实施交易限额制度的通知(上期发〔2016〕184号)》中有关交易限额的规定,交易所决定对上述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热卷(Hc)1705合约上开仓三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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