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对××有限公司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7〕5号

  ××有限公司(客户号:02892607)于2017年1月16日在锌(Zn)1703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锌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