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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7〕21号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标牌和标识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变更的申请,自2017年5月30日零时起,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见附件),现行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双锤”牌热轧带肋钢筋新旧产品标牌及产品表面标识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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