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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天津地区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7〕4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天津地区指定交割库存放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司天津南仓分公司的实际工作经营状况,为了确保天津地区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同意你司将天津南仓分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天穆村顺义道仓库)存放点全部调整至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四经支路1号的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
  目前你司天津南仓分公司(天津市北辰区天穆村顺义道仓库)交割存放点铅、铝、螺纹钢、线材、热卷板、天然橡胶所有期货仓单数量为零,无需移库手续。自批复之日起,你司可在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四经支路1号)开展铅、铝、螺纹钢、线材、热卷板、天然橡胶的我所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存放点调整后你司各期货品种核定库容保持不变,即:铅核定库容2万吨、铝核定库容1.5万吨、螺纹钢核定库容45万吨、线材核定库容15万吨、热卷板核定库容15万吨(一期启用6万吨)、天然橡胶核定库容3万吨(存放库区:中储陆通库区、武清库区、塘沽库区)。
  望你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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