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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变更铅注册品牌信息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7〕73号

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注册品牌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注册名称由原“河池市南方有色冶炼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
  二、同意“ZNF”牌铅锭(Pb99.994)变更产品标签。
  三、“ZNF”牌铅锭(Pb99.994)其他注册信息不变。
  四、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铅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使用原有注册信息生产的“ZNF”牌铅锭(Pb99.994)不允许入库制作新的标准仓单;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实物交割。新老产品对照如下:
  原产品标签:
  

  新产品标签: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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