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暂停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期货入库业务的通知

上期发〔2017〕207号 

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1、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暂停你公司铝、锌、铅、铜、锡期货入库业务,不得生成新期货仓单,期限为6个月;

  2、你公司应继续做好现有期货仓单的转让、出库等期货相关业务,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