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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17〕84号

  张××(客户号:01958470)于2017年12月8日在锌(Zn)1805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修订案)》。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的有关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锌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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