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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沐沦”牌铅锭注册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8〕3号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铅锭《商品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我所实地注册检查和取样化验,你公司生产的“沐沦”牌铅锭(PB99.994)符合我所铅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生产的“沐沦”牌铅锭(PB99.994)在我所注册,执行标准价。
  二、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上述产品可用于我所铅期货标准合约的履约交割。产品相关说明如下:

  生产企业: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产地:内蒙古赤峰
  产品名称:铅锭(PB99.994)
  注册商标:沐沦
  产品标识:(如图)
  

   外形尺寸: 约625*125*85 毫米
  块 重: 约48 公斤
  捆 重: 约1250公斤
  每捆块数:25
  每交割单位(25吨):约20捆组成
  包装材料:PET塑钢带(25*1.2MM),“#”型打包,捆扎坚固。
  执行标准:GB/T 469-2013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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