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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期所违规案件处理情况的通告

上期办发〔2018〕4号

  2017年我所对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如下:
  一、共处理违规案件12起,9起为转移资金为目的对敲交易案件,2起为引起价格波动的违规案件,1起为会员对客户的多头超仓未及时强平案件,涉案当事人有法人客户、自然人客户等市场参与主体。
  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26名违规主体分别给予了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停开仓交易1-9个月不等的自律处罚,并责令相关当事人改正。
  请各会员单位及投资者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防范违规交易行为发生。
  特此通告。

  附件:2017年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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