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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落实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的总体安排,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于2018年3月21日发布通知对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进行说明。
满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控制人和被控制人,应当通过开户的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或境外中介机构主动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报备信息,报备信息以监控中心相关要求为准。
  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应当通过上期能源会员服务系统直接向上期能源报备,上期能源将报备信息发至监控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柳伯 021-68401497;陈星 021-684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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