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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消及变更热轧带肋钢筋注册品牌信息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8〕31号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螺纹钢产品相关情况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取消及变更热轧带肋钢筋注册品牌信息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取消“禹龙”牌热轧带肋钢筋“HRB335”牌号的产品注册。
  二、同意你公司取消“禹龙”牌热轧带肋钢筋注册产地陕西西安,并同时取消该产地产品标牌和实物标识“YL2”、“YL3”。
  三、同意你公司变更陕西韩城产地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牌和产品包装支数,自2018年6月25日零时起,启用新的产品标牌及产品包装支数(见附件),现行产品标牌及产品包装支数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禹龙”牌热轧带肋钢筋新旧产品标牌及产品包装支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