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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结算单据领取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8
上期办发〔2018〕88号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结算单据流转效率,方便会员领取结算单据,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所对下表所示结算单据与报表采取电子形式进行发放,相关单据与报表均加盖上期所结算电子章,会员可以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窗口——电子结算账表中进行查询并打印。
为保障电子结算单据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上述结算单据与报表采取纸质发放与电子发放并行的方式。自2018年12月起我所将不再发放纸质形式的上述结算单据与报表,会员如需纸质结算单据,需提交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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