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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

上期发〔2018〕317号

上海期晟储运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铜指定交割仓库(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2280号存放地)在 “上冶”牌阴极铜(02140005批次/225.327吨)期货入库过程中,把关不严,未按规定严格、尽责完成商品验收而签发仓单,造成该批次表面质量未达标商品进入交割环节,对交割买入方的实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
  1.责令你公司整改,限期2018年12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期间暂停你公司(上海市剑川路2280号铜、铝存放点,上海市曹安路3645号锌、铅存放点以及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1号螺纹钢、线材和热轧卷板存放点)期货入库业务,不得生成期货仓单。
  望你公司高度重视,严肃整改,规范期货交割业务管理。后期我所将适时组织验收,如你公司后续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期货交割业务顺利开展,我所将视情节轻重,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进一步采取减少核定库容、暂停交割业务、取消交割仓库资格等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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