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与新闻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同意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保税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9〕52号

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鼎石油储运有限公司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成为我所保税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油库,核定库容35万吨,初期启用25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油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油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特此批复。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