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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变更在我所注册的“永锋”牌热轧带肋钢筋产品标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2020〕46号
近日,我所收到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相关申请符合我所相关期货标准合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变更产品标识;
二、自2020年4月1日起,使用新产品标识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可用于我所螺纹钢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原产品标识同时停止使用;
三、自2020年4月30日起,使用原产品标识的热轧带肋钢筋产品不得生成标准仓单,此前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继续流转直至仓单注销。
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变更前钢筋标识图例:
HRB400:
HRB400E:
变更后钢筋标识图例:
HRB400:
HRB400E: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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