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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2020〕139号 

       2020年5月15日,昊羌(上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羌实业)在沥青(BU)2005合约上自成交1笔12手,致使该合约盘中最大价格波幅12.97%,影响当日结算价12.97%。其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连续买卖或者自我买卖,影响或者企图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的违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依据《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所决定:
       1、通过本所“会员服务系统”、官网给予昊羌实业通报批评。
       2、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
       相关期货公司应加强对客户的合规教育,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控和管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所书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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