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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期货交易所新增石油沥青期货指定沥青厂库和指定交割仓库的公告

〔2020〕195号 

       近日,我所收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营口特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所石油沥青期货指定沥青厂库,核定库容10万吨,一期启用4万吨,日发货量5000吨;
       二、同意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成为我所石油沥青期货指定沥青厂库,核定库容5万吨,一期启用3万吨,日发货量5000吨;
       三、同意营口特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为我所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兴达街32号,核定库容3.3万立方米,一期启用1.65万立方米。
       上述仓(厂)库自2021年3月22日起按启用库容开展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设置地区贴水260元/吨。
       上述厂库的仓单持有者在提交提货申请时选择协商提货方式的,厂库标准仓单被注销,视同转为现货,双方应签订现货协议,货主可选择提货90号道路石油沥青,厂库应当配合,不得加价或额外收取费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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