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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增加“江铜”牌铅锭、锌锭产品标识的公告

〔2021〕62号

  近期,我所收到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标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江西铜业铅锌金属有限公司增加产品标识;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识的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新增产品标识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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