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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李××等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1〕94号

  李××(客户号:03969343)于2021年7月19日在锡期货(SN)2108合约和不锈钢期货(SS)2109合约上频繁报撤单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对应期货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账户组(账户组号:B0005771)于2021年7月19日在燃料油期货(FU)2109合约上账户组合并持仓超限第2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其交易行为违反《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19条之规定,交易所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燃料油期货品种上开仓10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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