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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增加纸浆期货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1〕153号 

       近期,我所收到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保税区北京路58号(B)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2万吨增加至3万吨,启用库容由2万吨增加至3万吨。
       二、自公告之日起,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库容开展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青岛宏桥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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