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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增加纸浆期货核定库容的公告

〔2021〕159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3家单位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经济开发区物流大道1号和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侧(淮河东路千山北路交叉口,小石头村南)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8万吨增加至13万吨,启用库容由8万吨增加至13万吨。
  二、同意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七星河路363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3.5万吨增加至5万吨,启用库容由3.5万吨增加至5万吨。
  三、同意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引港路333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1.5万吨增加至3万吨,启用库容由1.5万吨增加至3万吨。
  四、同意青岛市青银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36号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的核定库容由1.5万吨增加至2万吨,启用库容由1.5万吨增加至2万吨。
  五、自公告之日起,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市青银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库容开展纸浆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中国外运华中有限公司、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市青银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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